点点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水利局关于公布水利领域减罚、轻罚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实施和地方水利法规的修订情况,参照省水利厅公布的《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点点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水利领域减罚、轻罚清单的通知。
附件:1. 点点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水利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2. 点点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水利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点点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水利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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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点点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水利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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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减轻处罚依据 |
裁量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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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造成危害后果轻微、损害较小,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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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建设单位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二项。 |
造成危害后果轻微、损害较小,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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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三项。 |
造成危害后果轻微、损害较小,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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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违法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 |
造成危害后果轻微、损害较小,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符合标准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清理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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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点点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水利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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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从轻处罚依据 |
裁量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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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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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建设单位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二项。 |
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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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三项。 |
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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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违法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 |
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符合标准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清理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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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停止违法行为,积极补办相关手续并获批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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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
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达到取水许可规定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满足相应情形的,可根据《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尽量以行政处罚下限标准执行行政处罚。 |
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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